“幾乎沒有外村車輛能到礦山來運輸石材?!薄巴獯遘囕v到礦山運輸會被阻攔?!薄@個在遂昌縣某村村民口中以攔車、堵路等手段壟斷石材運輸?shù)?人惡勢力團伙終于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近日,由遂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龔某某等6人惡勢力團伙涉嫌強迫交易罪一案在遂昌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遂昌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龔某某等6人犯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至2萬元不等。該案也是市掃黑辦督辦的案件。
??據(jù)了解,2009年,張某某等股東注冊成立遂昌縣某石材有限公司,對坐落于甲村的礦山進行石材開采。2012年底開始,該石材公司對礦山石材陸續(xù)開采,并形成了方料、廢料、廢渣等各類石材,而各類石材外運需經甲村和乙村路段。
??2013年初至案發(fā),被告人龔某某等6人相互糾集形成惡勢力團伙,采用攔車、堵路等手段阻止外來車輛進入該石材公司礦山運輸各類石材,并吸收甲、乙兩個村的運輸人員組成車隊壟斷各類石材的運輸、限制該石材公司提出的價格調整。在甲村、乙村境內實施對該石材公司石材價格及運輸價格的控制、各類石材運輸權的壟斷,情節(jié)特別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019年6月28日,遂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就此案向遂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龔某某等6人組成惡勢力團伙,以攔車、堵路等手段,強迫外來車輛退出遂昌縣某石材有限公司的石材運輸,從而壟斷該石材公司的石材運輸業(yè)務,以拒絕價格調整的手段限制該石材公司的廢石價格定價權和方料運輸價格定價權,情節(jié)特別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綜合龔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